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为进一步充实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今年我市继续选聘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今年我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共64名。其中,市本级共16名,各县(市、区)共41名(苍梧县8名、岑溪市8名、藤县7名、蒙山县4名、万秀区4名、长洲区4名、龙圩区6名),各园区党工委共7名。
(二)选聘职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梧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公开选聘、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三)聘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
二、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5月31日至6月13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按照个人意愿报名,于5月31日至6月13日将填写好的《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3)发送至邮箱wzfsdj@163.com。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提供真实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6月17日前)
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初审合格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以及能力素质测试有关注意事项于6月17日前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梧州党建网(https://www.wzdjw.gov.cn/)和“西江党旗红”“梧州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能力素质测试和体检
(一)能力素质测试(6月20日)
1.测试方式和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笔试设1个综合科目,由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命题。
2.测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测试地点。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文澜路11号)。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规定文具。
(二)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和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公布(6月下旬)
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测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和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按照选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30日前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党建网和“西江党旗红”“梧州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相关网站或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三)考察与体检(6月下旬至7月下旬)
1.考察和资格复审。对入围人选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盖章的《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则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盖章的《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1010室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结束后,组织入围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和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7月下旬)
1.确定聘用人选。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党建网和“西江党旗红”“梧州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2.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从已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从同批次报考的已考察、体检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录。
(二)上岗培训(8月上旬)
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统一组织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本次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梧州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3.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七、管理和服务
本次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和《梧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梧组通字〔2021〕31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由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日常教育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聘用期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个聘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自主就业创业,聘用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鉴定材料。
(四)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梧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解释。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四科咨询,咨询电话:0774—6021212,电子邮箱:wzfsdj@163.com。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联合办公大楼10楼1010室,邮政编码:543003。
附件:1.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需求表
2.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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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