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规定,自2018届秋季毕业生(不包含201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共同简称《报到证》)的调整改派及补办手续由高校自主完成。2018届秋季以前的毕业生《报到证》调整改派及补办手续仍由省教育厅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改派期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遗失而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因放弃读研而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
2.改派申请条件:上述规定时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均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3.补办申请条件:报到证遗失或放弃读研情况。
二、所需材料
1.因调整就业单位,要求改派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改派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y.aqnu.edu.cn/info/1016/5694.htm);
②原报到证原件;
③已就业的同学需出具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材料(盖原单位公章);
④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新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函(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必须经单位上级主管审批,去北京、上海等地的必须有户口接收函);
2.因生源地变动,要求改派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改派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y.aqnu.edu.cn/info/1016/5694.htm);
②原报到证原件;
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或相关地市接收函。
3.因报到证遗失,现要求补办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补办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y.aqnu.edu.cn/info/1016/5681.htm);
②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因放弃读研等,现要求补办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补办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y.aqnu.edu.cn/info/1016/5681.htm);
②手写自愿放弃读研承诺书并请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③如已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原升学单位同意放弃读研的证明材料(盖原升学单位公章);
④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新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函(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必须经单位上级主管审批,去北京、上海等地的必须有户口接收函)。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三、办理流程
毕业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请事先电联:0556-5300116),改派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五上午上班时间。2019届毕业生第一次集中改派时间定于7月5号;假期间毕业生如需改派,请与各班辅导员联系。如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请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写明委托何人办理并有委托人签名)及相关材料方可办理。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