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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关于2007年度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4-08 [来源]: [浏览次数]:
  JY【2007】77号

怀宁县关于2007年度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经怀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7年度公开招聘60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县内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初中教师: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2、高中教师: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上述对象中已占编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

招聘实行名额控制、分科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全县招聘初中教师35名、高中教师25(见附表一、附表二)

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为31以上,不足31比例时,将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考。

三、考试内容和范围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满分100)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80)和相应的教材教法(20)。笔试成绩按70%计入总分。

2、面试(满分100)

面试人选按学科招聘人数11.25的比例(比例计算采取进一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内容初中教师为撰写本学科初中起始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空堂教学;高中教师为撰写本学科高中起始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空堂教学。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对口报考相关学科;未开考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特长自愿选择初中相关学科报考。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会同县监察局、教育局、公安局共同负责。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07514日—16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笔试时间:20075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县独秀小学。

    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须经组织考核和体检。

1、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考核不合格。①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②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③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④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罚金5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⑤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⑥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⑦近3年内受到过党()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纪记过以上处分的;⑧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录取办法及待遇

1、符合报名条件、考核合格、身体健康者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高、初中两块分学科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不能确定录取名次时,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岗位的选择实行高分优先,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人事局鉴证。首聘期限五年(首聘期限内不得申请工作变动),聘期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聘期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事局  4611164  县教育局  4611408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4611228

                         怀宁县2007年度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7420

 

怀宁县2007年度初中、高中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