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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08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4-08 [来源]: [浏览次数]:

JY【2008】147号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08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经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安徽大学主办、按民营机制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本科学院。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董事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工作任务

凡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诚信守法、愿意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符合高校教师任职条件、工作能力适应高校工作要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人际关系良好、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能坚持在学院正常工作(至少服务3年,专职担任辅导员工作的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四年制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以及硕士研究生应、历届毕业生,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欢迎应聘。教师岗位有高校教学经验者、行政管理岗位有高校管理实践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教师主要工作任务是本科教学,应聘者除胜任高校教学工作外,在聘任期间须兼任适量辅导员或行政工作。

行政管理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日常行政管理,须适应岗位职责要求,能胜任工作,在聘任期间须兼任适量辅导员或其他工作。

二、招聘教师27名,具体如下:

(一)基础课教师12

数学专业3人、英语专业4人、计算机专业3人、实验教学1人、体育专业1人(男性、田径专业)。

(二)文法系4

新闻专业2人、法学专业2人。

(三)经济与管理系3

国贸专业1人、财务管理专业1人、金融专业1人。

(四)计算机科学与电子系8

通讯及电子专业各3人、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各1

三、辅导员6人(中共党员、文理科专业各3人,其中男性不少于4人)

四、招聘行政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学生管理部门2人(中共党员)

1、学生资助中心1

2、学生管理1

(二)团委1人(艺术类专业、中共党员)

(三)院办1人(中共党员,男性、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处理能力)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523日前将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递交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务办公室。应聘材料一旦被学院接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应送交一份自荐材料,填写《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由院考核小组初审确定笔试和面试人选。

(三)由学院办公室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院办签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签约。

七、有关待遇

(一)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人事代理制,学院为其办理公积金及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四项社会保险。

(二)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期限及试用期、见习期、服务期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5117070    0551-5171920

    传真:0551-517192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8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办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