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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3-30 [来源]: [浏览次数]:

经县政府同意, 2010年和县教育系统通过签约形式招聘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充高中、中专以及和县四中初中部分学科师资。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择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

 

单 位

招聘

层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舞蹈

教育学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物理实验教师

生物实验教师

和县一中

本或硕

10

2

 

1

1

1

 

 

1

 

 

 

 

 

1

1

1

1

和县二中

本或硕

5

1

 

1

 

 

 

 

1

 

 

 

 

 

 

2

 

 

和县三中

本或硕

9

 

 

 

 

1

2

1

2

 

2

 

 

 

 

1

 

 

沈巷中学

本或硕

9

 

1

 

2

1

3

 

1

 

1

 

 

 

 

 

 

 

巢湖幼师

本或硕

10

1

1

2

 

 

1

1

 

1

 

1

1

1

 

 

 

 

和县四中

本或硕

7

2

2

2

 

 

 

 

 

1

 

 

 

 

 

 

 

 

合 计

50

6

4

6

3

3

6

2

5

2

3

1

1

1

1

4

1

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0届或往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硕士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必须一致;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11后出生);

5、签约的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说明:①通用技术在应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工科院校本科毕业生中招聘。②舞蹈专业可放宽到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舞蹈专业大专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

1、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2、招聘采用文化课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权重比为46 ,按总成绩名次择优签约。

3、通用技术、舞蹈专业不参加文化课考试。通用技术主要以设计、制造、机械、电气化等相关门类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成绩择优招聘;巢湖幼师的舞蹈专业以舞蹈基本功和实际舞蹈教学能力择优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具体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046上午8时~412下午5时在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和县财苑大厦四楼,联系电话:0565-5312256 )。

2、报名同时填报志愿,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提供: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②《身份证》;③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应届生的学校证明(证明学历层次、专业、届别、是否师范类等);④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登记表》;⑤考生认为需要提供的、能反映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其他证件;⑥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⑦报名费90元。

3、每校每学科指标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紧缺的地理、通用技术、舞蹈学科不低于13)。对于报名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校该学科的指标。

4、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组织初审。

5417,到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科,其中专业知识(所学专业的高中及高校知识)占7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30%。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50分(计算总成绩时折合为100分),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语文为2个半小时。

2、考试时间:418;考试地点:和县三中。

3、考试阅卷结束后,公布成绩,并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员(①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是并列的,同时入围;②入围人员有放弃的,依序递补;③因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教学能力考核

1、教学能力考核包括教案设计、说课和面试,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15%(时间为90分钟),说课占60%(时间为15分钟),面试占25%(时间为10分钟)。

2、在教学能力考核中,分别成立考评组、面试组。考评组由外聘教师组成,负责进行教案设计和说课的考评工作;面试组由用人学校和教育、人事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进行面试工作。

3、教学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

1、根据报考人员折合后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所报考岗位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选,供需双方当场签约。(说明:①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选“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的;若仍相同,选“说课”成绩高的。②拟签约人员有放弃的,依序递补。③签约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的,按该岗位下一名次一次性替补。)

2、公布总成绩、进行签约。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签约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县教育局报到,并由县人事局办理聘用鉴证手续。(说明:签约的毕业生在持《就业报到证》报到时,如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到资格。)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事局  和县监察局

                                   2010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