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毕业生档案建档和寄发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装档内容
毕业生档案建档和寄发工作由各毕业班辅导员具体负责,在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指导下进行。装档材料由各院系到相关单位(括号内为材料领取单位)领取。建档内容如下:
1、中学档案(各院系)
2、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各院系)
3、成绩表(各院系)
4、实习小结(各院系)
5、毕业论文及评审表(各院系)
6、体检表(校医院)
7、奖惩材料(各院系)
8、党员组织材料(组织部)
9、团员组织材料(各院系团总支)
10、《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各院系)
11、报到通知书白联(各院系)
上述材料如有缺项或另寄,应在毕业生档案目录清单中注明
二、信封填写
1、毕业生档案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填写特快专递《详情单》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填写样本附后),并将填好的《详情单》贴到档案袋上(《详情单》背后附膜撕下即可粘贴)。
2、各毕业班辅导员应根据《2006届毕业生派遣计划表》相关内容,用楷书(最好用圆珠笔)认真填写档案邮寄地址。
三、档案封寄
1、各院系将档案材料装好,并把粘贴有填写完整《详情单》的毕业生档案送到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查后,封口、签章,集中寄发(学生个人不得自带档案)。
2、各院系根据档案寄发情况填写制作《毕业生档案寄发情况登记表》,交学生处和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四、毕业生留存档案
待就业应届毕业生档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档案留存手续。毕业生留存档案的管理由各院系负责。零星邮寄经费在学生处报销。各院系应认真、及时填写《留存档案管理表》,报学生处备案(每年一次)。
五、时间要求
7月8日前,各院系将《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送到学生处集中签章,并领取《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和档案袋。7月12日前,各院系将装好的毕业生档案送到学生处。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6月14日